商务谈判采购邀请书
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商务谈判方式组织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法记录仪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编号:紫金购字〔2025〕9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控制单价 | 数量 | 合计 |
1 | 执法记录仪(4G) | 2000元/台 | 29台 | 58000元 |
2 | 执法记录仪(Wifi) | 1500元/台 | 29台 | 43500元 |
3 | 私有化平台系统部署 | 0元 | 1项 | 0元 |
汇总 | 58台/项 | 101500元 |
4.1一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特定条件:无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商务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天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到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获取商务谈判文件。供应商也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报名:供应商提交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至指定邮箱:zjjlzhaobiaobu@163.com。
6.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6.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20日 9:30,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景南二路45号(9G)3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6.2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应参加谈判会议,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执法记录仪样品,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7.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20日 9:30,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景南二路45号(9G)3楼。
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8.2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9.商务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邀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http://zjgcjs.com.cn/zc/)
11.采购人: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景南二路45号(9G)3楼/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矿业集团总部大楼712
联系人:李开林、游丽花
联系方法:15280351854、0597-3849299